【認識投標權制度】母球團對受限制自由球員(RFA)決定與影響?

by 鬥馬
rfa introduce part2

最後更新於 2025 年 3 月 6 日 by 鬥馬

鬥馬先前提及從現在起至新賽季年度開始日(即美東3月12日)間,各球團得決定要不要讓隊內的受限自由球員(RFA)成為非受限自由球員(UFA)。母球團要做的事便是:是否要對這群人執行特別的投標權(Tender)?此概念上有些類似先前聊過的貼標(Tag),但並不完全相同,鬥馬解釋如下~

該球員將正式成為非受限自由球員(UFA),可以自由跟任一球團議價簽約。

球員流失,等同讓培育之球員無償投入自由市場。


簡單地說,可以把它看成是母球團為該RFA球員訂了一份新賽季的最低標合約。該球員可以請經紀人拿著這份合約到各球隊洽談(問有沒有人要投標?)新賽季該球員最終仍會在這份合約條件下打球(底標),但為哪一隊打球便得看有沒有人投標?

該球員新賽季需履行這份為期一年的合約。倘若該球員拒絕簽署則無法在新球季出賽。

效力上類似先前聊過的貼標制度,在某種程度上能維持母球團對球員的部分控制力。

其他球團可以參與競標,來決定球員最終歸屬。


聯盟對於母球團為RFA球員下的投標權,在種類和應付合約內容是有規定的。鬥馬列示今年賽季(2025年)各類母球團需提供給球員的一年合約價值(底標),並附上若「其他」球團要以投標價簽下該球員,而「母」球團決定不跟進更高的投標價時,則需交付「母」球團的補償內容為何~

球團提供球員一年合約價值約為7.45M(或該球員前一年薪資的110%取其大)。

一支首輪選秀籤。


球團提供球員一年合約價值約為5.34M(或該球員前一年薪資的110%取其大)。

一支二輪選秀籤。


球團提供球員一年合約價值約為3.41M (或該球員前一年薪資的110%取其大)。

一支選秀籤,輪數以該球員原先選秀輪次計算。


球團提供球員一年合約價值約為3.26M(或該球員前一年薪資的110%取其大)。

母球團僅擁有跟進更高報價的權利,但若不跟進,亦無法從中取得任何補償。


至於母球團會怎麼下投標權才划算呢?又有什麼考量因素?目前有哪些值得關注的RFA?鬥馬就下篇再接續聊摟。相關資訊可至NFL聯盟官網查詢,若想了解球隊如何進行Franchise Tag,可以參考鬥馬貼標相關文章。或至「知識充電站」查詢美式足球運動的相關基礎資訊。

您或許也會喜歡的

請留下您的寶貴意見